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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设计基准期,设计基准期与设计使用年限的区别

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 2023-12-28 22:30 550 墨鱼
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设计基准期,设计基准期与设计使用年限的区别

建筑结构设计基准期,设计基准期与设计使用年限的区别

1、永久载荷(静载荷),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与平均值相比,载荷的变化可以忽略不计。 如结构重量、土压力、预应力基础沉降、混凝土收缩、焊接变形等。 2、变荷载(活荷载)在设计参考期内。根据建筑物使用要求的重要程度,设计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25年、50年、100年。 所谓设计参考周期是为确定变量效应和与时间相关的材料性能的值而选择的时间参数。它并不相同

ˇ0ˇ 【正确分析】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A.1.2,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根据表A.1.3,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00年。一般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寿命和设计参考期均为50年。 但特殊建筑的设计使用寿命可能有所不同。 2.明确什么样的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寿命不超过50年。 安全等级为的建筑物和地标建筑

(常见问题包括:勘察报告未明确抗浮水位,无明确依据;靠近河流、湖泊且土壤层具有渗透性时,未考虑设计参考期内河流最高洪水水位;山地建筑未考虑岩石和积水的影响;现场有压水和潜水建筑物的设计参考期分为:临时建筑物5年;易于更换的结构构件25年;普通房屋及建筑物50年;纪念性和特别重要建筑物100年。超过此年龄并不意味着该结构不能再使用

3、意外荷载的代表值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确定。 3.1.3确定变载荷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参考期。 3.1.4负荷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 3.1.5《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中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采用的设计参考期为50年。 如果设计基准期不是50年,则需要进行调整:如果"设计基准期"较长,而变量作用值和其他设计条件保持不变,则结构的可靠性指标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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