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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誉的确认方法,商誉如何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商誉的概念及其确认标准 2023-12-20 14:38 732 墨鱼
商誉的概念及其确认标准

我国商誉的确认方法,商誉如何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我国商誉的确认方法,商誉如何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1、商誉的初始确认(1)商誉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我国会计准则没有对商誉的概念进行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规定:商誉,是指购买方在交易日取得的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分。商誉的确认取决于企业合并的方式:控股合并时,其差额是指应在合并报表中列示的商誉,即长期股权投资和收购的成本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对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承诺。

(1)商誉必须在企业合并中确认;(2)商誉只能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形成;(3)商誉必须为合并成本与购买日取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合并成本低于购买国会计规定的,企业所形成的商誉不予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商誉不予承认。

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根据我国会计制度,商誉不摊销)。 商誉的计量方法包括直接法和间接法。 1)直接计量方法是按照被购买企业整体资产的公允商誉处理。简要分析1.适用会计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商誉的确认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s,仅企业

目前世界各国认可的具体方法有三种:一、将外购商誉资本化为企业永久资产;二、将外购商誉资本化为企业无形资产;三、外包商誉不资本化为企业资产;(3)商誉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4)商誉与企业本身密不可分,不可识别。 5)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规范范围。 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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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誉如何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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