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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分为 2023-12-02 15:18 698 墨鱼
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分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方式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遵守本法第五条等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561.生产经营单位与职工签订免除或者减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投资者实行两项处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规范,受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第(四)项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关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区队)、生产班组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或者依据职权提出处理意见。 追究责任,首先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而不是安全管理人员。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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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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