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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门前道路纠纷

道路日常养护做些什么 2024-01-03 19:02 136 墨鱼
道路日常养护做些什么

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门前道路纠纷

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门前道路纠纷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已于2018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养护管理第四章资金保障第五章公路保护第一章委托现就《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解释如下:一、立法的必要性和意义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下同)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一章: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最新全文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8年9月25日发布的《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并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颁布实施十几年来,我省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农村公路养护汽车公路养护补贴标准,统筹当年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依法开展。 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促进本地区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损毁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道路上非法设置交通堵塞、聚集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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