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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取样口开口标准,排气筒取样口设计规范

废气采样口上3下6示意图 2023-12-16 16:34 944 墨鱼
废气采样口上3下6示意图

废气取样口开口标准,排气筒取样口设计规范

废气取样口开口标准,排气筒取样口设计规范

1.排污口设置要求:排污口应满足"一明显、二合理、三方便"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污染物排放方向合理;便于样品采集、监测和测量,方便公众。 参与监督管理。 排污单位应当按要求建立污水排放口标准和档案管理,并按照监测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对污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设置标准化污水排放口,应包括监控平台、监控口以及通往监控平台的通道(应设置

【日常学习】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开口要求1.排放监测点开口应设置在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并优先考虑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取样位置应设置在弯头、阀门、异径管的下游。4、孔径要求。 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长度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塞或管帽封闭。 5.标志要求。 废气排气管应设有标志牌,标明所属车间及主要污染物。

⊙0⊙ 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开放要求)53当检测场地空间有限,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以选择更合适的管段进行采样,但采样段与弯头之间的距离至少不小于烟道直径的15倍,并适当增加测点。 数量与采样1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标准化技术要求废气排放口试点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化污水排放口规范要求第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污水排放口标准化指导意见粤发第200842号规定进行方便样品的采集。

1.第一条设置手动监测采样口时,采样位置应优先考虑垂直管段,避免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区域。具体应设置在弯头、阀门、异径管下游不少于10米处。 6倍直径,且上述部件上游方向的排污口标准化设置不能太小。目前国家主要技术标准有: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的测定及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3)

5.排气烟囱≥45m。 6.火电、钢铁、水泥、铸造、焦化、碳素、玻璃、陶瓷、氮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原料药制造、农药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全部废气集中排放口。 七、企业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标准化技术要求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排污口标准化要求(试行)》(环监发[1996]470号)和《污染源排污口标准化工作指南》在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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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排气筒取样口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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