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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的规定,劳务派遣法律条文

劳务派遣收费标准 2023-12-08 19:05 181 墨鱼
劳务派遣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的规定,劳务派遣法律条文

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的规定,劳务派遣法律条文

2、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超过10%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及比例超额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按照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 严格控制用工数量,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雇主在法规实施前使用派遣

ˋ△ˊ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数,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和使用的劳务派遣人数。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专门规定了劳务派遣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 用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数。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设定了10%的红线。明确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签约用工人数,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比例不得超过用人单位职工总数的10%。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根据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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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务派遣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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